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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一医院睡眠监测治疗仪、便携式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2-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894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一医院睡眠监测治疗仪、便携式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GK-2020-041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睡眠监测治疗仪、便携式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福州市第一医院睡眠监测治疗仪、便携式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1 1-1 睡眠监测治疗仪 是 1台 300000 300000

2 2-1 便携式转运呼吸机 是 1台 150000 15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闽财购函〔2021〕2号)。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描述:无。(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包2(1)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描述:无。(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3日 至 2021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方式:2021年02月03日至 2021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637606;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310室。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商业中心支行

帐 号:35050161554100000261

5、电子邮箱:FJMHZBDL@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施医生/0591-88301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联系方式:林炜/0591-83637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

电 话:  0591-8363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