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944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DL20210201001GKXM1
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JLDL20210201001GK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服务。
3.预算金额:100万元。
4.采购需求: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供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5.服务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长春市皓月大街3788号。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废物清运处置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处置)。(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应内容)。(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3日 至 2021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1.时间:2021年2月3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2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16时00分。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办理CA认证。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客服电话0431-85177688。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4.开标活动采取网上直播方式,投标人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网上开标专用QQ号和询标专用邮箱授权函,并按要求签到。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6.投标人签到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加入开标直播QQ群,与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通过网络直播进行后续开标活动。8.询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澄清函,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到指定邮箱内。9.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SJLDL20210201001GK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服务。
3.预算金额:100万元。
4.采购需求: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供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5.服务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长春市皓月大街3788号。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废物清运处置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处置)。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应内容)。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1.时间:2021年2月3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2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办理CA认证。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客服电话0431-85177688。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开标活动采取网上直播方式,投标人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网上开标专用QQ号和询标专用邮箱授权函,并按要求签到。
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6.投标人签到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加入开标直播QQ群,与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
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通过网络直播进行后续开标活动。
8.询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澄清函,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到指定邮箱内。
9.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20000元(提交方式请见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人:史晓杰
联系方式:0431-8590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周祺
联系方式:0431-87644668、81727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祺
电 话:0431-87644668、81727842
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史晓杰 联系方式:0431-8590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祺 联系方式:0431-87644668、81727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祺
电 话: 0431-87644668、81727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