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2074
一、项目编号: CG202101A01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手术室、内镜中心及ICU专项净化和医气专项工程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8265688(元) | 杭州依科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钱江经济开发顺风路535号35幢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手术室、内镜中心及ICU专项净化和医气专项工程(第二次) | 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手术室、内镜中心及ICU专项净化和医气专项工程项目(第二次) | 见投标文件 | 1 | 8265688 | 见投标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杭生,王文林,支明伟,周晓龙,丁关臻,李加田,潘智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小荆路2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福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234511
质疑联系人:童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05872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30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757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