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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1-05-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498

项目概况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单位: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招标内容:门诊电子病历系统

主要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需要我院现有的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交互,其中重点对接应用是HIS系统,因此,需要本次项目承建商,与我院HIS系统厂商(东软公司)进行沟通。本次项目报价,包括与HIS对接费用。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内容需实时上传省平台,国家平台,需要本项目承建商承担接口编写费用。

2、项目规模、功能要求: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3、付款方式:本项目中标单位工程师进场十四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正常运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且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4、项目实施周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5、项目需求中各分项分别报价。报价包括: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价格以及HIS公司收取的接口软件费用。其中与HIS的接口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投标报价:投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为本次采购人所采购服务的首轮报价,本项目投标共两轮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本项目设定项目预算价,项目预算价人民币27万元。

四、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

⑴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见第三章评分标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实际成本,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不得发生任何漏报、缺报、少报等情况,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

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细则,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对每一项指标给出分数值。

⑶如出现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4)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参与投标企业的基本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投标人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审查报告或信用查询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履约资格,列入医院黑名单。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六、投标文件基本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⑴投标函(见附件一);

⑵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二);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⑸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的《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子公司参加投标的,若使用母公司的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的软件源代码和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持相应的授权书,同时需提供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证明;

⑹《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外资企业需具备相当的各项证书;医院信息系统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⑺企业实力资质;

(8) 项目组成员能力;

(9)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在免费维保期内免费处理门诊电子病历系统新增需求,免费维保期结束后,另行签署年度维护合同处理新增需求等系统维护事宜;

(10) 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1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商务部分凡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备查。

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方案;

(2)技术路线;

(3)技术参数偏离表;

(4)服务能力;

(5)售后服务;

(6)培训方案;

(7)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8)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9)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技术标部分凡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备查。

七、投标相关事项:

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法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01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00至14:30,过期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请将密封好的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盖上单位公章)送至: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12室

5.开标时间: 2021年5月19日下午14:30

6. 投标人须严格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一经发现和查实违规,不能按要求签订合同和按合同如期供货,一律取消参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陈凯 电话:0523-86995156

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刘燕电话:130*****729

注:1、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专家评审费按实结算。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3)投标人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审查报告或信用查询报告;(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履约资格,列入医院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至 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江州南路111号        

联系方式:陈凯 0523-86995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12室            

联系方式:刘燕 130*****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凯

电 话:  0523-8699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