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460
清远市中医院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701~7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1801-2021-01596
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数量:1项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基准价 | 服务期 |
清远市中医院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 1700000.00元/年 | 服务时间为1+1年(采购人方根据中标方第一年的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的合同是否续签)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报名方式为被授权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4)项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第(2)与第(3)项证明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701~7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2021年06月0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701~704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名 称:清远市中医院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63-3153589
名 称: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701~704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63-3636086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636086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代理协议.pdf 附件下载:清远市中医院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挂网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