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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430

项目概况

南雄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H-21JC016

项目名称:南雄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南雄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批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人民币83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至 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广东诚合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广东诚合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供应商需满足下列要求中的其中一项: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磋商文件凭证复印件)。

二、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雄市人民医院     

地址:南雄市雄州镇居仁街12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1-3867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诚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市场G9             

联系方式:黄小姐 0751-8819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751-881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