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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更换核磁共振冷头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1-05-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413

项目概况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更换核磁共振冷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Y-ZB01-2021-45

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更换核磁共振冷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更换核磁共振冷头一台,并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2)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至 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2000元。

2、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金源街1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3019944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系方式:王荣荣0416-4590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301994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