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551
项目概况
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1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C2021-006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
受宁德市闽东医院委托,对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GXGC2021-006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2020年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分应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须提供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1506室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6月2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层随行易交易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1年6月2日09:3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 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层随行易交易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9、询问和质疑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址:宁德市闽东医院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法:139050347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邮 编:350000
电 话:18558729883
传 真:/
项目负责人:陈丽萍
电子信箱:312010696@qq.com
10、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
账号:1181*****100203153 |
11、特别提示
11.1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1.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快递)本公司。
11.3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1.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5注意后附“招标服务一览表”规定的交货期。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指标 | 数量(部) | 最高预算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交货期完工期 |
1 | 1-1 | 造价咨询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996000 | 10000 | 60天内提供项目结算审计初稿,90天内完成所有结算审计工作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人的允许,中标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设计费、评估费、员工工资、设备、管理费、税费、社保、医保、各种补贴和福利劳保费、质量自检费用、交通费用、检查验收费用等最终提交成果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响应;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5、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内提供项目结算审计初稿,90天内完成所有结算审计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办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于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4、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F、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s/201709/t20170901_8784576.htm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G、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办法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且无需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价格、技术和商务部分得分等于=A+B+C+D+E+F+G
二、定标原则
(1) 评标委员会评分将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分别进行,将根据综合评分法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被推荐为中标人。
注:若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2020年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分应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须提供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1506室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层随行易交易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址:宁德市闽东医院
联系方式:赵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联系方式:陈丽萍 18558729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萍
电 话: 1855872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