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 来源:政府采购 浏览量:1668
红河州石屏县第二人民医院家具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石屏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红河州石屏县第二人民医院家具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1、招标编号:HHZB20210044
2.2、招标范围:红河州石屏县第二人民医院家具采购及配套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2.3、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6984093.00元
2.4、质量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必须是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含安装及验收)。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投标人必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1.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3.1.3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3.1.4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 月 24 日上午08时30分起至2021年 5 月 28 日下午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
4.2 投标人在完成上述4.1步后,请于2021年 5 月 24 日起至2021年 5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截图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进行现场确认登记,本项目系统报名成功并现场确认才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须持企业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解密,解密顺序为系统排序,如未正常解密视为未在有效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5.3现场解密、递交原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1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现场解密、递交原件及开标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屏县宝塔路老烟草公司四楼开标厅)。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石屏县人民医院
地 址:石屏县湖滨路103号
联系人:陈晓逸
邮 编:654300
电 话:0873-4857751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系人:候建伟
电 话:0873-3733570 18787303331
邮 编:661100
日 期:2021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