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来源:南丁医疗网 浏览量:1466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或通过二维码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101D63N2021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9,7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740,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包1:脑电分析系统带嗅觉刺激;包2:智能型清洗消毒器、智能快速型高温灭菌器、压力蒸汽灭菌器;包3:早产儿培养箱、婴儿转运系统、中央监护仪系统;包4:呼吸湿化治疗仪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 (人民币)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1 | 脑电分析系统带嗅觉刺激 | 1套 | 170万元 | 170万元 |
2 | 智能型清洗消毒器 | 1套 | 115万元 | 423万元 |
智能快速型高温灭菌器 | 1套 | 170万元 | ||
压力蒸汽灭菌器 | 1套 | 138万元 | ||
3 | 早产儿培养箱 | 5台 | 20万元 | 241万元 |
婴儿转运系统 | 1套 | 48万元 | ||
中央监护仪系统 | 1套 | 173万元 | ||
4 | 呼吸湿化治疗仪 | 40台 | 3.5万元 | 140万元 |
(1)简要技术需求:
包1:专为嗅觉诱发脑电相关实验设计,可为嗅觉相关的脑电实验提供各类稳定、精确的刺激程序,可分别单独和同时刺激嗅神经和三叉神经;包2:基本要求:可对普通器械、换药碗、麻醉管道、导管、微创器械等进行清洗和消毒,有对应附件。有效腔体容积需≥480升;包3:具有双面蓝光治疗功能,上下光源采用LED蓝光,上下蓝光辐照度0~99;包4:适用范围:A.有自主通气并需要辅助呼吸治疗的病人;B.需实行气道保护策略患者 (包括人工气道患者);C.需要支气管净化治疗患者。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投标报价超出单价限价,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包2核心设备及主要产品为:智能快速型高温灭菌器;包3核心设备及主要产品为:中央监护仪系统。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属性:货物。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三)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四)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七)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或通过二维码链接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2021年6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1日 至2021年6月7日止。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二维码链接:https://www.gmgitc.com/DocSale/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101D63N2021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到以下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盘福路1号
联系方式:020-81048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嘉安、梁云亭
电话:020-37860522/37860515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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