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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采购动态平板数字化X射线影像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06-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54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0001-2021-271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1P122A0388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采购动态平板数字化X射线影像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三)总体要求说明中:

1、“★17、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 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更正为:“★17、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18、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更正为:“★18、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 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动态平板数字化X射线影像系统中:

1、“★17、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更正为:“★17、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18、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更正为:“★18、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凡对本次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张小姐、梁先生;020-37814470、020-8768775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西路59号

联系方式:0757-868030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37814470、020-87687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梁先生

电  话:020-37814470、020-87687759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2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采购动态平板数字化X射线影像系统招标文件(20210622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