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542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0001-2021-271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1P122A0388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采购动态平板数字化X射线影像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三)总体要求说明中:
1、“★17、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 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更正为:“★17、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18、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更正为:“★18、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 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动态平板数字化X射线影像系统中:
1、“★17、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更正为:“★17、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18、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更正为:“★18、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2日
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凡对本次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张小姐、梁先生;020-37814470、020-87687759。
名 称: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西路59号
联系方式:0757-86803093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37814470、020-87687759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梁先生
电 话:020-37814470、020-87687759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2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采购动态平板数字化X射线影像系统招标文件(20210622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