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788
项目概况
福建省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夜景照明工程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FZ[CS]2021002-1
项目名称:福建省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夜景照明工程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850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1.850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B060301-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 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 1(批) | 否 | 福建省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夜景照明工程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1518509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其他资格条款;描述: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2)明细:项目负责人;描述:供 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含二级)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须与供 应商单位名 称一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3)明细:安全员;描述:供 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至少1名,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复印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4)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描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 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物馆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物馆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此为准):2021-07-19 17:35至2021-07-27 09: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18509元,本项目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下浮率范围为≥6%。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报价处理。(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霞浦县医院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六一七路391号
联系方式:施文敏18059391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联系方式:林小姐;13073957531、13073957631;ndfz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13073957531、13073957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