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来源:政府采购 浏览量:1555
广南县中医医院新配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NLB20210633
项目名称:广南县中医医院新配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35.5万元;
最高限价:735.5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采购医疗设备,一批。项目划分为A标段、B标段,共2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可投报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人按标段投标,按标段中标。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五章要求。
注:1、投标人须对标段内的所有产品、服务要求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本次项目部分产品接受进口设备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进口设备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能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至少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1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6、投标人应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1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务局或银行出具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电子)缴款凭证(凭据)或完税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清晰反应税种/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7、投标人应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1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2、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2021年8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投标保证金
备注: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一、本项目A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B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8月11日15:0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A标段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849363
B标段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849389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6.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广南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信息,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南县中医医院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机场路东西走向段
联系方式:0876-5890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2、3号。
联系方式:0871-64158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晏婷
电 话:0871-64158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