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595
项目概况
锦州市妇婴医院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J202107-437
项目名称:锦州市妇婴医院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妇婴医院本部、妇幼保健院及生殖医学分院需要检定的所有设备(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三年,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方式:现场领取/邮寄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邮寄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证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人员,要按照锦州市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见每日锦州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妇婴医院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3段2号
联系方式:韩先生 0416-388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联系方式:王女士 0416-890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16-8908777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