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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人民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成交公告

2021-08-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863

一、项目编号:AHMY-3-H-2021066(招标文件编号:AHMY-3-H-2021066)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晟耀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路370号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23.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马鞍山市晟耀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山东新华     PS-100GXP     1套     23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群、姚小飞、王秀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二楼   联系电话:0555-677779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当涂县人民医院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平府北路288号        

联系方式:王秀根 0555-2973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二楼            

联系方式:汤荣青 0555-6777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荣青

电 话:  1805550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