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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人民医院改造项目(急救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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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改造项目(急救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1(GM)XS0002

    项目名称:高明区人民医院改造项目(急救中心、血液透析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73326.24

    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改造项目(血液透析中心)

    合同包预算金额:3045375.8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改造项目(血液透析中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45375.87

    3045375.8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改造项目(急救中心):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7950.3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装修工程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改造项目(急救中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27950.37

    1227950.37

     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 经审计的 2019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最近 6 个月内(从本项目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基本开户银行
       具的资信证明;

    3.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 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需有税务部门的盖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3.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 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采购公告后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08 09 日至 2021 年 08  13 日期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和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8  20  9 时 30 分。

    2. 开标时间:2021 年 0820  9 时 30 分。

    3.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 2021 年08 10日至 2021 年0812日止。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以下网站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81902

    (二) 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地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联系人 郑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88620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20829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2021 年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