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2025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医疗设备供应类包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1-03297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医疗设备供应类包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199,800.00
最高限价(如有):4,199,8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医疗设备供应类包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性质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1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医疗设备供应类包组 | 政府采购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 | (1)合同签署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中标人作为合同预付款; (2)全部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5%给中标人; (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5%。 |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1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4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1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 2021年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方式:现场报名领购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11日至 2021年8月17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投标文件。
6.2、接收投标文件: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4、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各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现场时须提供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下濠基124号
联系方式:0763-3339790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
联系方式:0763-3280723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电话:0763-3280723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