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来源:广东 浏览量:1736
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高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油城七路36号5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DLS-CG-202111
项目名称: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高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3,968.4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高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3,968.4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施工 | 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高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93,968.44 | 1,093,968.4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9年度(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4.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投入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应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8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6号5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6号501房会议室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6号501房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广东龙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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