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916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成人腕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S20201229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成人腕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腕带种类:成人腕带
材质:聚丙烯
长:270mm至300mm
宽:18mm至20mm
打印类型:热敏
封口方式:胶粘封口
打印保留有效期:20天以上
耐腐蚀性:耐洗手液
合同履行期限:3年。(每次签订一年合同,如续签下一年合同,需通过采购人定期考核。)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至 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方式:到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或线上领取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成人腕带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S20201229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成人腕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每年不超过9.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元/条
采购需求:锦州市中心医院成人腕带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每次签订一年合同,如续签下一年合同,需通过采购人定期考核。)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方式:到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或线上领取文件。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携带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支付成功后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ls6666@163.com)后致电0416-2305888,邮件主题“锦州市中心医院成人腕带服务采购项目(标明包号)”并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3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0416-2393048
2.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工商银行楼上5楼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16-2305888
邮箱地址:Lnls6666@163.com
账户名称: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0100687512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416-230588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胜里9-2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0416-230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