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来源: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1902
项目编号 | YN000013000000013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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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食堂和超市租赁项目招租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挂牌价格 | 36.26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02-24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转让说明事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凡符合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并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必须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各项证照合法、齐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餐饮服务和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 2)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配备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具备较高的素质、文化程度及专业技能,具有有效的从业健康资格证; 4)公司具有健全管理团队和服务团队,管理机构健全,具有与就餐人数匹配的服务团队; 5)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服务专栏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单位; 6)投标企业具有食堂承包经营管理业绩; 7)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且拟派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过程中无重大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发生。 8.2本项目不接受个体户及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