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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污水站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1-02-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2318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污水站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2021-004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污水站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530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2530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及维护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至 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联系方式:姚科长 024- 23243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03室            

联系方式:于金鑫 024-22852669转806 024-67767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金鑫

电 话:  024-22852669转806 024-67767750